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寸石美菱湖边惊现明代琼海县令墓……

    知县,就是县长;清贫的知县,就是清贫的县长。你相信有清贫的知县吗?可能没人相信,因为过去有一句民谣是这样说:“三年清知县,十万雪花银。”这话大概的意思就是啊,当官就有钱,就算是在清水县衙当“知县”,三年下来也有“十万”雪花花的银子。“十万”银子值现在多少钱?据有人计算,值现在的1500多万元。

  但是不久前,新邵县寸石镇美菱湖边发现一座明代知县的墓葬,其“圹志”叫人读了感觉心里一阵寒冷,感觉不是那样一回事。“圹志”是什么?“圹志”就是墓志铭,是墓葬中记录逝者生平的石碑刻。经查证,明洪武元年琼海县衙的公堂,就坐着这位威风凛凛的“知县”。但看了其墓葬和“圹志”以后,你不信也要相信这确实是一位“清贫的知县”。这是怎么回事呢?

  据海南省地方志和墓葬“圹志”记载,这位知县姓何,名书理,宝庆府人氏。明洪武元年至洪武三年任琼海“知县”。享年56岁。在元朝末年任职过“军民官,至断事”,“治军政有声”。他任琼海“知县”刚开始时,由于是明朝刚开国,百废待举,“凡一邑赋税之版藉,由兵燹之余无所综核者。”面对着这种无厘头的乱象,何“知县”没有乱手脚乱方寸,而是严谨地一丝不苟地一一亲自“籍定册书”,“使后来章章有所稽凭”。何知县的治理成效,使得琼海县“民无老少贫富,咸庆快”。在任琼海“知县”期间,何“知县”“执持纲维”,使得琼海县的面貌是“吏肃民安”。

  但就是这样一位年仅56岁的“知县”,于洪武三年在任上“以疾卒于官舍”。真是:壮志未酬身先死,英年早逝人悲伤啊。但更叫人心酸,使人心寒的是,何知县生前未能“卜地以葬,使体魄安归于土”。为什么呢?“其可谓难也”,清贫啊。据其墓葬“圹志”记载:何“知县”死后没有“克葬”,而是三年之后由其兄弟领着何“知县”的儿子向县里的“儒学教谕乐韶”报告了之后,才“奉柩安厝原乡”。何“知县”的妻儿老小,更是由何“知县”的兄,“以手足之义”“经纪其家俾长幼安养”。大家想想,如果不是因为清贫,何“知县”的“家俾长幼”需要其兄弟“经纪”“安养”吗?

  所以说,何书理知县是清贫的知县。不是说所有的知县都有钱,都贪腐。人之贪腐与否,不在于其职位怎样,而在于其思想和品质如何。何书理知县之所以今日还值得人们称道纪念,就是因为他为民业已建功立业,但还是清贫的知县。清贫的知县就是清廉的知县,因为不是清廉,知县能清贫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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